
天底下究竟有谁从未犯下任何错误,
我们自己心里明白得很,
从小到大,在学习成长的过程当中,
犯错终究是难免的,在我们害怕,恐惧,和尽量避免错误的当而,
我们却往往忽略了其实我们的成长,
都是从那些错误里诞生的.
试想想,我们人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小至个人的成就,
大至人类发展史,现有的科技知识等,
无一不是以过去的错误为奠脚石,
才有今天发展的成果.
然而当有些错误不只牵涉自身,
而也将会伤害到身边的人时,
即使犯错者经已痛心疾首,欲求原谅,
以获新生,我们当中有些人都会以罪 有应得,
该死,自作自受,来批判他们,
希望以毁灭来一泄心中之恨.
但我们可否思考过,可否考量过,
如果一个人已经知错了,他已经下定决心洗心革面地做人了,
为什么我们还是要选择不肯原谅他,
选择将其毁灭,而不是赐予他一个新生,
让这世界增添多一份的美好?
就以现在杨伟光的事件为例,
即使在法律上可以证明他真的是错了,
但司法机构在选择了要严厉执法以捍卫司法公正的同时,
是否思考过法律和刑罚存在的真正目的及意义到底是什么,
而不是这样盲目地跟随既定的条例及条款来决定一个人是否应该被判刑.
以一个普通市民的想法,
我们知道法律以人为本,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我们人民的利益,
维持社会安定,给予我们一个更美好的生活.
而法律的刑罚是为了点醒犯错者及做到杀一警百的作用,
警惕大家那是错误的.
为了保障大众的利益之余,也希望犯错者可知道自己的错误后,
重新改过,得获新生命,
然而如果当法律的制裁和刑罚已经达到了他们背后的目的了,
还一意孤行地去执行那刑罚来将犯错者毁灭的话,
岂不与整个司法系统存在的背后目的及意义相矛盾了吗?
如此本末倒置的做法,就在我们现在眼前所见的杨伟光事件里,
他已经在监狱里皈依了佛法,因为宗教而重新地认识了自己,
也许下诺言如果有幸生存下来将积极地从事反毒运动,
以自身的经历来勉励和警惕后人,勿重犯与他相同的错误.
如果死刑依然必须判处在他身上, 那将不只毁灭了他一个人的生命,
也摧毁了一股可以协助这现有的司法及执法体系对抗毒品的力量,
这么做值得吗?
但愿望此篇文章可唤醒社会大众对于此事件的认知,
也让我们学会宽恕及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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